一、享受国家 、省、市、区有关部门出台的专项扶持政策;
二、双软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对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在创业基地开发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租用办公、生产用房提供场地租赁补助。200平方米以内前两年房租全部补贴,第三年房租补助50%
四、对科研院所建立中试基地,从与创业基地签订房屋租凭合同之日起。150平方米以内前两年房租全部补贴,第三年房租补助50%
五、凡入住创业基地的大学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办高科技企业,免费提供2年办公用房(25平方左右);生产用房100平方米以内3年内免经营用房租金;
六、帮助申请“国家、省、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非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类)国家、省、市科技攻关项目、火炬计划项目等;
七、优先获得省、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金以无偿拨款、科技贷款贴息,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形式的支持;
八、鼓励境内外组织,企业和个人,院校,科研院所来创业基地创办研发机构等;
九、创业基地引进的高新技术成果,信息等优先向企业推荐。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