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金融局(办、中心)、工信主管部门,各银保监 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银保监局协调省国开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龙江银行 预留总额不少于 80 亿元的信贷规模,作为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备品生产应急贷款资金,用于支持全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备品重点生产企业加紧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全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消毒杀菌用品、试剂盒、体温测量仪器、抗病毒药品以及生活必备品等,企业落实生产原料、进行设备改造、供应应急物资所需的融资需求。
二、融资支持方式
企业根据生产供应实际需求,可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银行机构将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主动对接、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限, 对于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或者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请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填写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备品生产融资需求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省工信厅联系人邮箱 gxtrzc@126.com,由省工信厅梳理甄别后,将企业融资需求信息转送黑龙江银保监局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由黑龙江银保监局组织相关银行机构主动对接项目融资需求。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