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金融局(办、中心),各市(地)、县(市、区)扶贫办,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邮储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黑龙江省联社,哈尔滨农商行,哈尔滨各村镇银行:
现将《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3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要有效克服疫情带来的挑战和困难,按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要统筹兼顾,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确保年内完成脱贫攻坚的硬任务。
二、抓好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适当延长到期日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对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要加快审批进度,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对贫困群众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要把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数据录入管理,加强实时监测分析,切实防范信用风险等要求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扶贫部门和银保监部门要尽快摸排本地区扶贫小额信贷受疫情影响情况。各级银保监部门要做好银行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银行机构全面落实《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级金融局(办、中心)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各银行机构要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需求给予满足,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网络化服务能力,灵活办理业务,防止和避免客户现场集中办理,同时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用于发展生产。各级扶贫部门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数据录入管理,加强实时监测分析,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各市(地)、县(市、区) 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统筹部署,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放贷银行的积极作用,加强对贫困户的跟踪指导,帮助销售农特产品,增强战胜疫情、发展生产的信心,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 稳定脱贫。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确保宣传到户到人,让贫困户真正了解掌握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