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金融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发展融资政策宣讲暨政银企对接会召开。会议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在自贸区哈尔滨片区设主会场,牡丹江、黑河、绥芬河三市人民银行设分会场。全省30余家金融机构及200余家重点企业参加现场会议。
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共同发布金融支持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优惠政策,政策分为四部分,共110项。
据了解,为进一步增强我省自贸区活力,做大做强总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质量,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外汇局黑龙江省分局、16家商业银行和中信保黑龙江分公司,梳理并出台了专门针对黑龙江自贸区企业的金融支持优惠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减费让利,吸引更多企业入驻自贸区。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推出4项金融支持政策
开展更高水平的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业务。由省银行业自律机制评定出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可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以及资本项下人民币收入在境内支付使用,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探索推进自贸区内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自贸区内企业可根据需求,探索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推进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法人商业保理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对于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经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自贸区内法人商业保理公司可根据自身需求,向所在地人民银行申请以专线直接接入或以互联网平台方式接入征信系统。
在自贸区内优先布放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为了方便自贸区内居民个人征信查询需求,自贸区内自助查询机新增数量将多于区外。
外汇局黑龙江省分局推出10项外汇支持政策
支持境外机构在自贸区银行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对于境外机构按照规定能够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的,允许自贸区内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允许自贸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自贸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
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银行可在确保业务真实合规的基础上,按照展业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方便企业办理各项国际业务。
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凭电子单证为区内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无需提供实物单证,节约企业业务成本。
便利保险外汇业务市场准入。自贸区内保险公司申请外汇保险业务,取消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证明复印件的要求。
简化名录企业登记手续。自贸区内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取消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要求。
允许区内企业在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提升自贸区企业跨境融资模式选择的便利度。允许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
放宽区内企业跨境融资币种要求。允许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
支持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其中关于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要求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
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16家商业银行推出85项优惠政策
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16家商业银行推出85项优惠政策主要涵盖进出口贸易融资、汇兑点差、融资利率、跨境结算手续费、离岸金融服务、衍生品汇率等内容。
此外,中信保黑龙江分公司推出支持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贸易、跨境投资、成套设备出口和海外工程承包等11项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