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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解读
    2020-11-23 10:23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点击:
    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哈尔滨市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哈政办规〔2020〕5号)于2020年4月8日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帮助我市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哈尔滨市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哈政办规〔2020〕5号)于2020年4月8日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帮助我市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按照要求,现将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该政策的目的
     
      主要目的是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放大基金作用,合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困、稳岗、扩就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该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我市归集设立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30亿元。为加强和推动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和使用,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哈尔滨市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按照省相关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基金的运行原则、使用方向、运行方式、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三、该文件的依据
     
      参照《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办法(实行)》相关条款规定制订。
     
      四、该政策主要内容
     
      1.规定了基金的运行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挥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对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促进企业和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按市场规则合作,形成倍数效应,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
     
      救急解困原则。重点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以及稳岗、扩就业任务重的中小企业。
      
      快捷简便的原则。按照“容缺”受理原则,优化审批,简化流程,特事特办,难事快办,确保中小企业快受益、多受益。
      
      公开公平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公平参与,保证企业平等享受政策红利。
      
      协同联动的原则。坚持稳企与稳岗并重,加大部门之间、市区县之间的协同,强化基金与专项资金联动,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就业等政策联动,形成合力。
     
      2.明确了基金使用方向
     
      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等行业困难企业;重点支持吸纳就业多、资金暂时困难的制造业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等。
     
      3.细化了基金的运行方式
     
      一是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注入。为提升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注入。
     
      二是周转金借款。对暂时面临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续贷倒贷,通过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周转金借款支持,避免资金链断裂。
     
      三是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对给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发生损失的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发挥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作用,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撬动银行放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引导商业银行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和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是补助激励和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利用既有政策和研究制定的新政策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给予补助,包括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补助,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科技企业创业创新补助,扶持交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餐饮产业发展,农民劳务输出交通费补助等。研究设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复工复产。
     
      4.规范了基金工作程序
     
      一是资本金注入工作程序。由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资本金注入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
     
      二是周转金借款工作程序。由市财政局将周转金借款拨付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借款拨付其委托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运作。代理机构按程序履行中小企业周转金借款,并按协议约定按时收回后返还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返还市财政局。
     
      三是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工作程序。对市县政府向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的担保贷款重点企业名单中,未享受省级担保支持政策的企业,可由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给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其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和政策性担保机构依据推荐名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市场化原则,简便快捷地履行贷款和担保程序。银行出现不良贷款损失时,由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按约定履行风险补偿责任的,发生的风险补偿资金,由政策性担保机构向市金融服务局、市工信局申请兑现。
     
      四是补助激励资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工作程序。符合相关政策支持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程序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后拨付资金。由市发改委牵头,研究设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复工复产。
     
      5.限定了政策的有效期限
     
      基金政策实施期限为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五、解读单位
     
      该政策解读单位为哈尔滨市财政局。
      
      联系人:郭振宇
      
      联系电话:0451-84853221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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