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主体: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17号)
三、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发展规划,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目录淘汰、限制类技术改造项目。
四、申报材料
1、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填报《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材料一式2份,向市工信委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收费依据
无
七、承诺时限:即办件
八、定期检验及依据
按照黑政办发[2006]17号文第九条规定:项目备案确认书有效期为二年,自备案确认之日起计算。
九、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材料齐全后出具《哈尔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即办件)。
十、法律效力:
取得备案确认书,可继续办理各项报建手续,申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
十一、在线服务:http://www.hrbxzsp.gov.cn
十二、窗口电话(业务咨询电话)
84529614转8265
十三、办理地点及乘车路线
道里区新阳路296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
乘车路线:5、14、22、66、78、86、102、106、110路在“行政服务中心” 站下车。
十四、中心投诉电话:84553939 84553855;行政效能投诉电话:84505836 84509659。 (责任编辑:李玮 审核: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