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我市工业企业融资难题,发挥金融产品创新对我市工业企业的资金支持作用,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现对符合发票条件的企业进行初步摸底调查,筛选一批财务状况优良、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实可行的工业企业参加发行集合票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情况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的创新金融产品,具有发行期限较长、发行利率较低、为中小企业融资增信等方面的特点,为广大优质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7单,并发行,共计46家企业参与,融资总额26.65亿元。
二、哈尔滨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概念
哈尔滨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级、统一发行注册,由中国光大银行承销,其它中介机构参与发行,企业获得银行资金,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三、哈尔滨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遴选发行企业主要条件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等规定,我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企业应符合如下条件:
1、企业最近一期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2、任一企业申请集合票募集资金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
3、企业最近一期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且足以支付企业年票据利息;
4、企业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企业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6、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优先考虑。
四、哈尔滨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优势
1、企业年融资综合总成本不超过7%,其中票面利率4%左右;
2、资金使用期限为3年,在利率上行期间企业可以锁定未来资金成本;
3、资金使用灵活,募集资金投向不设限制,可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投资等。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报《哈尔滨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申请表》(见附件),于7月3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文档发至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融资服务处。电子邮箱:smerzdb@126.com
联系人 高文军 86772407 86772111 13936582996
及电话: 刘志坚 86772407 86772111 13339419999
方士杰 86772407 86772111 1390460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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