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小企业: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黑工信企业联发〔2012〕437号)和《黑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办法》(黑财企〔2012〕76号)的有关要求, 申报2012年 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已开始,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申报单位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下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 和使用说明,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按文件相关要求组织材料申报,并于2012年9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4份)、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处(4份,申报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上报创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处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86776851
市工信委创业处
联系人:李敬辉
联系电话:86772415
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 系 人:李素伟
联系电话:84853222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李玮 审核:李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