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应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中小企业司于2009年启动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并陆续选择部分省市、行业、企业进行重点监测。黑龙江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局按照国家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在现有监测企业的基础上,再增加200户企业。为此,请各主管部门按照《重点监测企业名额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指标,在原有监测企业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参加月度监测的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筛选企业的标准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不得与原有监测企业重复,全年不得中途退出,不参加的企业中途不得加入。
二、从2013年起,省、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将优先扶持参加月度监测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三、参加月度监测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务于每月15日前,通过网上监测系统平台,将3张报表(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企业主要产品产销存月报)报到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处,市工信委审核无误,上报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请各部门按照要求确定2013年本地增加的月度监测企业,不得与去年月度监测企业(名单附后)重复,电子版务于2012年11月28日前反馈至zxqyfzzdc@126.com。
联系人:单丽红
联系电话:86772408
附件:1、
重点监测企业名额分配表
2、
2012年重点监测企业名单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刘继伟 审核:刘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