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市属工业公司,在哈中直、省属企业:
为鼓励工业企业不断技术创新,加大开发新产品的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产品,市工信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市优秀工业新产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产品的界定
本次评选的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有显著作用的民用工业新产品。
二、评选的范围
凡在哈登记注册3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完成开发并量产的新产品均可申报。
三、申报的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产品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一定创新,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产品能带动产业技术升级,已形成批量生产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通过新产品投产鉴定(鉴定形式:企业自行组织、用户验收、市级以上部门主持均可),经连续生产运行或使用一年以上,证明技术指标先进,科技含量高,性能稳定可靠的。
3.企业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4.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
四、评选的标准
1.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
2.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15%以上;
3.新产品销售利润率在15%以上。
五、申报程序及所需的材料
1.申报程序:市属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申报市级优秀新产品,需通过主管工业部门签署推荐;其它企业需通过所在地的区、县(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中央省属企业可直接向市工信委申报。
2.所需材料:凡申请市优秀新产品的企业必须填写《哈尔滨市优秀新产品申报书》,提供新产品鉴定验收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和企业承诺书等材料(涉及人身安全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如食品、药品、易燃产品等必须提供由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产证》、《许可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须提供新产品研制工作总结报告、检测报告、产品标准,以及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等能说明该产品状况的文件及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评选时间、管理及有关政策支持
1.2015年2月底前完成受理申报工作;2015年4月底前完成评选和发布工作。
2.成立哈尔滨市优秀新产品评审委员会,聘请行业专家和市工信委相关行业处长组成若干个行业评审组,负责市优秀新产品的评审工作,每个行业评出5项优秀新产品(重点行业如装备制造和食品行业企业数量较多可适当多评)。市优秀新产品的有效期为三年,逾期自行失效。
3.通过评审并经过企业诚信核查后的新产品,以及企业的研发人员,在市工信委网站上发文发布。
4.对评为市优秀新产品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优秀新产品奖。
5.对评为市优秀新产品的企业,申报装备制造业省、市“首台套”项目和技术中心企业能力再提升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
七、联系方式
市工信委科技处电话:84664336,84664930;
电子邮箱:kjc1301@163.com ,联系人:秦守华
附件:1.哈尔滨市优秀新产品申报书
2.哈尔滨市优秀新产品申报项目汇总表
3.承诺书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李玮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