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我省气温逐渐升高,但阶段性降温、昼夜温差大等气候特点突出,加之复工复产、校园开学等生产生活秩序逐渐恢复正常,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及诱发事故风险增大。省减灾办组织相关单位会商研判了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及诱发事故风险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对策建议。
根据预测,3月份全省平均降水量略多,大部地市比常年多1~2成;平均气温正常略高,但17~18日、30~31日将出现明显降温过程。大部分地区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受大风和冬季供暖排放影响,哈尔滨、绥化地区可能出现浮尘天气,局地短时可能出现轻度以上污染。北部地区由于气温较低、部分冰雪尚未融化,森林草原火险较低,需重点关注牡丹江等南部林区火险形势。3月末至4月初我省主要江河陆续开江,部分江段存在凌汛风险,同时,由于冰面变薄、变脆承重力降低,行人行车以及锚泊船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随着气温逐渐回暖、冷暖交替,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较大。
省减灾办提醒有关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抓好森林防火、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气候变化、水文形势及林火动态实时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做好防凌抗凌准备,有效防范化解次生灾害事故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曹莹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