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哈尔滨市税务局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全市范围内纳税人在近5年涉及违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涉税事项,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不知晓政策细节和疏忽大意是很多中小企业和纳税人初次违法的根本原因,“首违不罚”的落实有利于提升执法效率,降低遵从成本,促进税收遵从。今年4月份,南岗区税务局辖区内某餐饮企业办税人员因丢失两张空白发票焦急万分,匆匆赶到办税服务大厅主动报告后正准备接受处罚,结果却被告知因该企业首次发生丢失发票类违法行为且数量较少又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可“首违不罚”。这让企业办税人员感受到执法的温度,表示今后一定妥善保管发票,守法经营。
此外,“首违不罚”清单还提高了首违不罚和不予处罚的比例,促使首违不罚与不予处罚数量倍增,使得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政处罚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功能作用持续放大,市场主体普遍感受到了税务执法的“温度”。
南岗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王嵩霖表示:“很多轻微违法行为的主体都是中小企业或个体户,设立时间不长,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初犯且多为无心之失。一旦受到处罚,就会为后续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尤其在‘银税互动’中银行最看重的就是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如果因为过失而产生违法税收行为受到处罚,影响到企业的信用贷款就更得不偿失了。”推行全市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公正度;另一方面有利于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是一项非常有益的制度创新。很多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也表示,“首违不罚”清单提升了执法的包容性,更加能够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征纳矛盾,降低执法风险。
下一步,哈尔滨市税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行政处罚流程中嵌入“首违不罚清单”,实现在执法过程中对历史处罚数据的自动检索、对裁量基准的自动提示,进一步简化基层执法流程,提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贯彻落实效率和准确度,有效辅助执法人员开展高效率高质量执法,为执法人员拉起了提醒的红线和裁量的准线。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实现从传统执法方式向依法执法、科学执法转变,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精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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