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半年来,哈尔滨市通过推出“政务诚信试点”延伸、“码上诚信”赋码、个人信用积分试点等多项措施,让全市在社会信用治理上取得积极成效,全市信用指数逐步提升。
半年多来,哈市先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诚信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实施“一把手”签承诺书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整治,市直及区县(市)政府553个部门“一把手”签署承诺书,开展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诚信教育实现全市公务员日常培训全覆盖,调任人选实施信用核查。
全市还升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推进平台与市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业务系统对接,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住建等24个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评价。同时,开展个人信用积分试点,起草了《哈尔滨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指导松北区、南岗区率先开展个人信用积分试点。
接下来,全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合同履约等“难点”信息归集机制,升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信用承诺,推动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规范“黑名单”认定,防止信用惩戒泛化滥化。
在信用修复方面,全市还将从企业需求侧出发,以为企业办实事为宗旨,选择部分区、县(市)建立“源头前置承诺+期满告知提醒+政府主动代办”的信用修复创新机制,帮助企业实现信用修复“零”跑腿、“零”周期、“零”存量和“零”违诺,达到最快捷、最便利的“极简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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