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财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惠民政策,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克服疫情影响和贷款政策调整导致创业人员申贷需求下降的双重困难,全面推进创业贷款担保工作。为实现创业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总体目标,市财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严把“四关”,贷款回收率达100%。
一是严把贷款审批关。担保中心严格执行贷款例会审批制度,每笔贷款必须经过例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贷款担保公开、公正、公平。同时,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稽核制度,由稽核人员对每笔贷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复查,对贷款条件、要件、办理流程、还款能力等内容进行稽核,全面防范贷款风险。
二是严把贷后管理关。为确保创业担保贷款“用得好、效果实”,担保中心指派专人对当年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贷后跟踪管理,深入借款人经营地进行贷后回访,了解其经营情况和用款情况,帮助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一步防范因经营不善导致的偿贷风险。
三是严把到期回收关。为防范贷款逾期风险,担保中心将创业担保贷款回收工作关口前移,在贷款到期前三个月,通过电话提醒和入户通知等方式,对借款人进行到期还款提示,了解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对暂时还款困难的借款人,帮助研究还款资金来源和具体还款措施;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简化再次贷款手续和办事程序,并主动联合有关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是严把干部素质关。为提升干部素质和服务创业就业人员能力,依法依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邀请黑龙江振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围绕《民法典》,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就工作中涉及的办理反担保手续、诉讼时效、清收权利主张等法律问题进行答疑。同时,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应邀参加黑龙江担保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了解最新行业动态,进一步提升干部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把握能力和履职尽责能力。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