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带头作用,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负担,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减免哈尔滨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2021年哈尔滨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1〕12号)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1〕14号)提出的减免中小微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下同)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对稳定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发挥良好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带头作用,提高政策的整体联动效应,我省拟对承租驻哈尔滨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具体事宜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yssdbq@163.com;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收件人:冉晓晗,邮政编码: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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