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中国中小企业哈尔滨网
  • 首  页
  • 新闻动态
  • 融资担保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两创风采
  • 政策文件
  • 中小微企业库
  • 领导讲话
  • 平台活动
  • 办事指南
  • 非公经济
  • 创新天地
  • 信用体系
  • 互联网+
  • 产业培育
  • 人才招聘
  • 中小微产品库
  • “两创示范”服务券
  •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省税务局推行“十四税两费”合并申报,纳税人纳税次数压减至3次
    2022-04-07 08:15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 点击: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减少报表报送次数,优化纳税申报流程,日前,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推出了“十四税两费”合并申报功能,将纳税次数压减至3次,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减少报表报送次数,优化纳税申报流程,日前,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推出了“十四税两费”合并申报功能,将纳税次数压减至3次,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合并申报的十四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或消费税附加)、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两费包括: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或消费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或消费税附加)。
     
      申报以上一个或多个税费种的纳税人,可通过注册登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合并申报(十四税两费)”进行合并申报。
     
      黑龙江省税务局认真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通过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功能,进一步扩大税费种合并申报范围。在去年相继推行流转税主附税费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三税两费合并申报、财行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十税合一”申报的基础上,于今年初进一步整合了流转税、财行税、企业所得税申报功能,实现了以上税费种的“十四税两费”网上合并申报,从而将纳税次数压减至3次(“十四税两费”合并申报1次、个人所得税申报1次、社保费和公积金申报1次)。目前全省纳税人网上申报率已达到99.2%以上,真正做到了最大限度、更广范围便利纳税人。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友情连接 所有链接 | 申请加入
  • 总站
  • 黑龙江
  • 浙江
  • 内蒙古
  • 云南
  • 厦门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武汉
  • 吉林
  • 四川
  • 宁夏
  • 北京
  • 重庆
  • 河北
  • 青岛
  • 香港
  • 广东
  • 陕西
  • 山东
  • 河南
  • 贵州
  •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