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近期,哈尔滨市审计局会同市国资委制定了《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督协同办法》,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开展协同监督工作。
本着坚持同向发力、相互协作的原则,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协同工作规则。一是建立沟通例会制度,优化整合审计、国资和内审等监督资源;二是明确项目计划、信息共享、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协同监督的责任和措施;三是强调压实查出问题整改责任,并通过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等方式,监督整改落实到位;四是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通过完善对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和国资部门之间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审计监督和国资监督合力,既可以提升监督效率和效能,又可以减少重复监督检查工作,为企业减负。协同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对哈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维护国有资本安全、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工作将发挥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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