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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 保护中小投资者 | 平房区法院召开首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2022-08-26 08:4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 点击:
    8月25日,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召开首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度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专班、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工作情况,并公布4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8月25日,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召开首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度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专班、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工作情况,并公布4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年初以来,平房法院不断拓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广度、深度,以建设“亲民法院”为依托,着力在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执质效、延伸司法功能等方面下功夫,积极为市场主体、尤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平房区法院将继续围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思维,完善举措,狠抓落实,努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平房区、哈经开区、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
     
      典型案例一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代位求偿权纠纷向平房区法院提起诉讼,共涉案8件。在案件审理中,8起代位求偿权纠纷全部适用简易程序,承办法官充分应用调解方法,反复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合议,案件调撤结案,最短审理期限仅为4天。
     
      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具体来说,若第三人损害了保险标的,那么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之后,就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随着车辆的普及,各种车辆保险应运而生,在发生事故时,运用保险公司的先行赔付保障了车主合法权益的高效实现,而代位求偿权的顺利行使又为保险公司保障自身合法利益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此次系列案件的审理,大幅缩短办案周期,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畅通了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的后续保障途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典型案例二
     
      工程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6年,被告某工程公司作为承包人与原告某混凝土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被告进行施工,并给付部分货款,后因工程公司的甲方未及时拨付承包款给被告,导致被告运营困难,资金紧张,无力一次性给付剩余货款。无奈,原告诉至平房区法院,并对工程公司账户申请全额保全。在查明案情后,主管民商事审判副院长、审判长杨宏良组织了系列案件各承办法官庭前法官会议,司法服务不仅要达到案结事了目的,而且要在助力地方发展中担当作为,建议各承办法官加大调解力度,既要督促合同双方主体诚信履约,也要尽最大可能减少对抗,消除隔阂,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更多正能量。
     
      庭审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出现资金紧张问题,建议由被告分批次支付剩余货款,原告收到第一期货款后撤回保全申请,使得双方的经济压力都得到一定缓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的矛盾得以消弭,达成和解协议,案件调解结案。在此案示范作用下,涉该工程公司3件系列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据介绍,该案是人民法院充分延伸司法职能、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助力企业纾困复产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平房法院紧扣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出发,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充分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对企业的影响,坚持调解前置,综合考虑多方诉求,积极寻找利益均衡点,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的纠纷解决成本,减少对抗,营造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典型案例三
     
      哈尔滨某公司申请执行珠海某公司合同纠纷案
     
      平房区法院判决珠海某公司给付哈尔滨某公司170余万元及利息。因珠海某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哈尔滨某公司向平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在执行中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珠海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机动车、工商信息等财产,发现珠海某公司名下有部分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冻结其名下5个银行账户内存款,但存款累加数额并不足额。承办人遂与哈尔滨某公司了解对方企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后,与珠海某公司取得联系,讲明强制执行法律后果;珠海公司表示,其已自行给付部分款项,双方需重新进行对账,且需对利息进行核算,而其名下账户均被冻结,请对方理解公司经营的实际困难。承办人立即做哈尔滨公司工作,使其适当让步,放弃部分利息;促进双方当事人快速组织人员进行了账目核对,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哈尔滨某公司在对账后向法院申请变更了执行标的,并仅要求保留一个账户的冻结,申请对其余四个账户解除冻结。珠海某公司在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积极筹集资金,将法院冻结的其中一账户存入足额执行款项近125万元(其中包含本金、利息、执行费)。案件在立案后一个月内执行完毕。
     
      本案中,平房区法院从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出发,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统筹推进多方矛盾的实质化解,为企业争取经营发展空间。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营商环境”的理念,审慎冻结处置,促成执行和解,帮助企业修复关系,卸下了沉重的发展包袱,既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实现了司法解纷与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多赢结果。
     
      典型案例四
     
      融资担保股份公司申请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融资担保股份公司申请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线上查询与线下查控相结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履行能力进行调查核实,灵活实施执行方案,案款快速执行到位,高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融资担保公司为平房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担保瓶颈体系、维持市场经济活力和秩序的重要环节。融资担保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上其他企业的经营效益。
     
      该案中,以最短的时间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让“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一方面维护了融资公司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也助推其他企业的长远增效。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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