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解读“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第一场)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政策知晓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精准高效落实。
日前,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接国家细分行业领域目标,按照不低于国家目标的总原则确定我省工作任务目标,从6个方面细化提出60项任务措施,明确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
实施五大行动,引导工业领域设备大更新
为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设备更新,我省重点实施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供给能力提升等五大行动,拿出真金白银,与国家政策叠加,打出政策组合拳,力争让企业得到更大实惠。
在省级财政政策支持上,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只要开展设备更新就有补助。面向全部制造业技改项目,按照项目入统时设备软件的计划投资,给予3.5%左右的事前投资贴息,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12个月贴息、最高800万元,2亿元以上的项目按24个月贴息、最高2500万元,2亿元以上项目12个月内建完,补助翻倍。企业投得越多、完成越快,补助就越高。在此基础上,项目投产后进一步追加补助。面向制造业项目,凡是通过设备更新实现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化升级的技术改造项目,将补助追加到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此轮对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属于我省近年来最高水平,支持的范围和补助比例在全国靠前。
二是只要技改成效好就有奖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成效突出的,每年组织省级认定,对达到相关标准的给予省级称号和奖励资金。对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矿山(非煤)按设备和软件投资的10%给予奖励,数字化车间最高200万元、智能工厂和智能矿山最高1000万元。在绿色化改造方面成效突出的,对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年节能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2500吨以上、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标杆水平的,3种条件满足1条就给予100万元奖励。
拿出1亿元补贴,助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消费品以旧换新备受百姓关注,我省将在汽车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换新等方面积极推出具体惠民举措,最大限度利民惠民。
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公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细则》印发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者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者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省级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总额约1亿元,用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活动,消费者在参与市场主体的门店可购买若干件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8类二级能效以上的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每人次补贴额不超过1000元(活动期间只能享受一次优惠)。
此外,全省金融机构在调整汽车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家装消费贷款利率、提升贷款额度方面提供信贷支持,省银联预计全年拿出不低于1000万元补贴金额配合政府促消费活动开展,让消费者享受到真正的实惠。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