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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自4月起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2016-07-26 11:12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 点击: 次
收缴8月份保险费时补收4至7月份相应差额 记者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自今年4月起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收缴参保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8月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时,补收4至7月的缴费差额。 根据哈尔滨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5
(责任编辑:李玮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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