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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起这几个税种可合并申报
    2021-05-19 09:5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点击:
    6月1日起,我省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将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记者从黑龙江省税务局了解到,6月1日起,我省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将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进行合并申报,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
     
      据了解,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可直接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无论选择何种填报方式,纳税人申报时,系统都会根据已经登记的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申报表,从而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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