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日前印发并施行,就哈尔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意见。根据《意见》,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33个,面积为24261.82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5.71%;重点管控单元62个,总面积为9455.3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7.82%;一般管控单元26个,总面积为19357.9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47%。
根据《意见》,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哈市将严格落实分区管控要求。针对优先保护单元,将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控。针对重点管控单元,将突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约束,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针对一般管控单元,将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的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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