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中国中小企业哈尔滨网
  • 首  页
  • 新闻动态
  • 融资担保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两创风采
  • 政策文件
  • 中小微企业库
  • 领导讲话
  • 平台活动
  • 办事指南
  • 非公经济
  • 创新天地
  • 信用体系
  • 互联网+
  • 产业培育
  • 人才招聘
  • 中小微产品库
  • “两创示范”服务券
  •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8月1日起我省这些税费全面实行申报表整合
    2021-08-02 10:0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点击:
    作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从8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
      作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从8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1日起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可以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实现多税费“一张报表、一次申报”。
     
      据了解,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是围绕服务市场主体、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申报表整合后,纳税人填写好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系统即可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这不仅优化整合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表,精简了申报表单,而且通过优化、完善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的功能,实现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提高了申报效率,便利了纳税人操作。
     
      为确保此项举措顺利实施,我省税务部门开展了广泛的政策宣传。选派业务骨干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消费税企业开展精准辅导,发放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讲解申报表主要变化和填报规则,让纳税人懂政策、能操作、会申报。同时,提前做好电子税务局等系统升级改造,开展全环节、全流程业务测试,为申报表整合提供技术支持。下一步,我省税务部门还将密切跟踪申报表整合运行情况,确保该举措运行平稳,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友情连接 所有链接 | 申请加入
  • 总站
  • 黑龙江
  • 浙江
  • 内蒙古
  • 云南
  • 厦门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武汉
  • 吉林
  • 四川
  • 宁夏
  • 北京
  • 重庆
  • 河北
  • 青岛
  • 香港
  • 广东
  • 陕西
  • 山东
  • 河南
  • 贵州
  •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