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全国粮食生产数据显示,2021年黑龙江粮食总产创历史新高,达到1573.54亿斤,占全国的11.5%;新增粮食产量65.34亿斤,占全国增量的24.47%。黑龙江粮食产量连续十一年位居全国首位,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龙江贡献!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高质量备耕保农资、高标准春播夺全苗、精细化夏管促升级、高效率抗灾抢丰收,粮食生产喜获十八连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1826.95万亩,占全国的12.37%,较上年增加169.35万亩,占全国增量的13.07%。
省委、省政府坚定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将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目标分解到市地县,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行业部门协调推进的“抓粮”机制。通过产粮奖励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玉米大豆水稻生产者补贴、水稻智能集中催芽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有效调动市县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建立农业灾害防范预警联动机制,建成全国唯一省区农田全覆盖的重大病虫疫情信息化监测体系。关键农时阶段,省级成立12个厅级领导带队的工作指导组,全面加强粮食生产调度指导,为粮食生产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
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助推粮食综合产能提升。大力发展专用型玉米,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发展高蛋白高油大豆种植,扩大适口性好的粳稻种植。叫响五常大米等知名品牌,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累计培育具有影响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0个。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充分挖掘粮食单产潜力,推广粮食作物栽培技术模式2.01亿亩次,农业主体技术到位率稳定在95%以上。
推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守住粮食生产命脉。持续推进黑土耕地保护,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010万亩,比去年增加156万亩。探索形成黑土地保护利用“龙江模式”和“三江模式”,被列为全国黑土地保护主推技术模式。《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出台,建立省、市、县、乡、村和网格、户“5+2”七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国家级良种繁育基地16个,建设10个作物专家育种示范基地,全省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
创新粮食生产经营形式,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轨道。实施“百村千社万户”示范典型培育计划,全省新型经营主体总数达到15.77万个,其中,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6.17万家,农民合作社9.6万个。全省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47亿亩。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整省推进试点,落实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县20个、试点县29个和示范乡镇100个,签订全程托管服务合同面积达到204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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