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信局制定印发了《哈尔滨市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扶持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年度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以及2021年新设备购置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将按其当年实际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补贴。
申报扶持的企业需在哈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守信等要求。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制度规定、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予奖励。
满足上述标准的均可申报,对符合本政策措施支持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国家和省要求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
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当年项目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入统数据申请表及相关对应的票据、企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及自愿承担违诺责任的承诺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等材料。申报采取企业在所在辖区申报、市工信局集中审核并公示名单、经市政府请示拨付资金等多个环节。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