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哈尔滨市制造业老字号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认定的哈尔滨市制造业老字号企业,可依据《关于加快推动哈尔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强市若干政策措施》等有关规定,享受重点项目建设补贴等支持政策。
《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哈尔滨市制造业老字号企业是指具有历史积淀,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制造业企业。
认定为哈尔滨市制造业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创立于 1979 年(含)以前;具有民族工业、近现代工业特色和鲜明的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一定历史积淀和文化价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军工企业除外),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具有良好信誉,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及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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