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信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发送电子邮件至hljghytz@126.com或致信省工信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8号,收件人:高科,邮政编码:150040)。
《征求意见稿》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企业加快成长、推动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发展环境优化共五大方面制定了二十条政策,推动我省工业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我省将通过贴息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在企业数字化改造中,对经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生产线)和智能工厂(矿山),给予10%的一次性补助,数字化车间(生产线)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智能工厂(矿山)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企业绿色化改造中,我省将实施绿色低碳制造行动,企业达到国家标杆水平的有望给予100万元奖励。
我省还将设立工业振兴母基金,整合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分门类设立产业子基金,引领撬动新兴产业发展。省级财政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生物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生物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生物医药和生物能源等产业发展、生物领域企业培育等。
同时,我省将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中小企业每年用于存贮、算力、安全、软件等上云服务费用在 5000 元以上的,按照每户1000元给予云平台补助。对首次被评定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或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评选)的,给予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我省还将支持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对获得首台(套)产品认定的研制企业,单品价值50万元以上的,按产品成交价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产品奖励上限200万元。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