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抢抓降碳减排发展机遇,推动我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振兴工业经济。到2025年底,哈市拟建设超低能耗建筑580万平方米,相当于近6个太阳岛公园的大小。
我省将支持以哈尔滨为发展核心区,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为发展示范区,全面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使用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全面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产品。推动文教、卫生等系统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改造。
各地市将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要求纳入当地控详规划,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并将超低能耗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全省将设立省级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资金,对新建建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最高600元、既有建筑改造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最高300元。在办理规划审批(或验收)时,对于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因墙体保温等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按其地上建筑面积10%以内给予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核算。同时,对采用集中供热的超低能耗建筑,支持采取供热计量方式收费或按地方确定的比例进行减免。
省级各类产业专项资金将优先支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贷款贴息、财政奖励方式给予支持。对列入我省重点新产品开发导向的超低能耗建筑产业产品,按照省重点新产品政策给予支持。我省将对落地建设的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节点项目,按照我省已出台招商有关政策措施给予支持。
我省还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融资、上市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技术和新产业。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科技成果转化。鼓励超低能耗建筑关键产品生产、重要部件制造、装配式建造等环节智能化转型,运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产品生产经营环节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