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为有效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经营秩序,3月8日,巴彦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农药产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春耕生产需要。
“你们店是否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有近两年的农药采购、销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通过抽样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巴彦检察院重点对农资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等问题进行调查。
检察干警还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严防坑农害农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更加主动地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近日,平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能动履职,对辖区内销售种子、农药、兽药的多家农资经销商经营状况进行专项监督。
通过走访发现,有部分农资经营业户在销售农药、种子、兽药的过程中,存在未依法向相关部门备案、未规范建立购销台账、农药外包装回收率较低、兽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淆摆放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向经营者释法说理,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经营。同时,干警们还将《种子诚信经营承诺书》《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送到经营者手中,并指导其张贴在店内显著位置,规范经营理念,确保“好种子”结出“好果子”。
下一步,平房区检察院将以此监督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农资经销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紧盯农耕生产关键环节,并不断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铜墙铁壁。
选购农药的注意事项:
1.农药外在质量。合格农药乳剂无分层沉淀,粉剂膨松不结块,粒剂颗粒均匀附着良好,悬浮剂澄清透彻,摇匀快速。
2.生产日期。一般农药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药效降低。不要购买过期、高毒禁止使用的农药。
3.价格是否适当。有的农药价格明显偏低,同一农药价格相差一半,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要提防是假农药或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农药。
4.查看标签上农药的成分。在实际生产中,有的农民花钱买了几种药,但主要成分却是一样,只不过是商品名不同,如果买回的几种药混用,既增加了成本,又诱发了发生药害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