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也日益增强,野生动物救助类的警情也随之增多。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古城派出所联合热心群众,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杜鹃。
7月7日10时许,古城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女士报警求助,称自己在路边捡到一只小鸟,这只小鸟爪子特别大,没见过这种鸟,不知道是不是野生保护动物。民警前往群众家了解得知,刘女士当天上午去超市买菜途中,看见这只鸟在地上淋了雨飞不起来,样子很可怜,想起社区民警曾宣传过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便捡起小鸟返回家中,随即报了警。
通过民警观察辨认,该鸟的学名为杜鹃,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因很远就能听到它“布谷—布谷”的叫声,所以人们也叫它“布谷鸟”。
据了解,杜鹃是一种有益的森林鸟类,能够消灭大量森林害虫,对植物保护和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民警将小鸟带回派出所后,用干毛巾将其身上的雨水一点点沾干,投喂了水和食物,并买来鸟笼作为小鸟临时的家,待其恢复体力能够自由飞行后,再将其重新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示:
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若遇到野生动物受伤、受困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或联系当地野生动物救助部门,由专业人员提供救助,使得野生动物能得到科学的救治和安置,共同维护生态资源安全。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