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尔滨市河湖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振兴,2024年以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22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件,磋商结案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3公里,督促清除处理河湖岸线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37.36吨。
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和典型案例
哈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聚焦涉河湖公益违法问题,在全市部署开展 “黑臭水体治理”“湿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道外区检察院与依兰县检察院以结对共建为契机,推进“横向”一体化,在线索摸排、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及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沟通交流。
依托湿地资源因地施策,建立特色湿地保护品牌。松北区检察院以湿地公园实践基地为基础创造性打造“党建+公益诉讼+文化旅游”特色品牌;统筹水生态保护修复,建立黑土地公益保护品牌。呼兰区检察院办理的高标准农田案件相关做法被最高检通报表扬;平房区检察院办理的诉曹某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提升治理效能,构筑河湖保护新屏障
市检察院与佳木斯市检察院、七台河市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倭肯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流域上下游互联互通机制。市检察院先后前往五常市、方正县等7个市(县)联合开展河湖专项督查。
全市18个基层检察院分别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沟通协作,双城区检察院依托两省五市会签的关于拉林河协作意见,与吉林省榆树市检察院及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巡河工作,助推拉林河跨区域公益保护长治长效。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释放科技强检新动能。香坊区、呼兰区、双城区三个基层检察院分别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高标准农田非农作物化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常态化应用遥感卫星、无人机开展线索摸排工作,赋能生态保护治理法律监督。
创新履职方式,提升检察监督影响力
哈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在涉河湖领域中触及面广的信息优势、深耕多年的背景优势以及智力密集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办案专业辅助作用。
发挥检校合作优势,强化湿地保护研究。道外区检察院联合区政府、哈尔滨商业大学建立全省首个“检、政、校”哈东沿江国际湿地保护共同体,集公益诉讼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理论调查研究于一体,发挥高校法治研究理论前沿优势,加强湿地行政管理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全方位守护“黑土之肾”。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